结婚典礼程序(结婚条件及程序)
恋爱是追求;婚姻是追打;离婚是追问。
—— 海伦•罗兰
结婚,自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合法的夫妻关系才正式建立。
拿到结婚证之前,不论你们举办了多么盛大的婚礼、婚宴,拍摄了多么漂亮的婚纱照,或者支付了数十万的巨额彩礼,甚至相应国家号召,生育了三个无比可爱的孩子,你们都不是夫妻,维系你们的只是道德的约束,而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那么,结婚需要什么条件?要历经什么程序?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如果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早于这个年龄,到民政局也是不能登记领取结婚证的。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四、办理结婚登记后的效果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登记后,按照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本篇文章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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