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和驻矿安监员的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矿山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专业技术检查员1名,兼职专业技术检查员2名,煤矿驻矿安监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名额
招聘专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1名(仅限男性)、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2名(仅限男性)、派驻煤矿驻矿安监员4名(仅限男性)。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自愿从事煤矿安全监督工作;
2.热爱煤矿安全监管事业,工作责任心、原则性强,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矿山安全监督工作,无职业病史;
3.专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应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煤矿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应具备煤矿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具备煤矿专业背景且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驻矿安监员应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矿山相关专业背景且具备3年以上煤矿井下工作经验。驻矿安监员每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其中夜间下井检查不少于5次),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疾病 (如: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严重的上呼吸道及支气管疾病,影响心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风湿病,严重的皮肤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
6.现役军人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薪资待遇
1.专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工资标准为8000—10000元/月(根据录用人员专业能力和职称水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
2.驻矿安监员基本工资为5000元/月,绩效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年度所驻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设年度安全生产奖,驻矿安监员认真履职,所驻煤矿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年终按20000元/年标准给予每名驻矿安监员一次性安全奖励。连续几年未发生事故的,按照每年5000元递增。
3.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为专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驻矿安监员缴纳社会保险。聘用的专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驻矿安监员的个人应缴纳社保部分由个人承担。
4.专(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驻矿安监员薪资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统一支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每3年为一个聘期。入职培训合格后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5.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照500元/天的标准支付薪资,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差旅费、食宿费按照《山丹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补助;
六、管理权属及人员性质
1.本次招聘的驻矿安全监管员和专(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属于非编制聘用人员;
2.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对所招聘的专(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和驻矿安监员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七、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山丹县人力资源市场(和谐街东口鼎格创业孵化基地楼下)。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监测。丹外报考人员建议委托亲友到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8:30—11月11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材料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2268626731@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后收到回复邮件视为收到报名文件。
(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两张(蓝底);
4.井下工作相关证明材料(驻矿安监员无煤矿相关专业学历者提供);
5.无犯罪证明和个人征信证明;
6.填写《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兼职技术检查人员和驻矿安监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注: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对提供虚假信息影响报考审核结果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考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参加公开招聘。
八、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基本的煤矿安全监察专业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疑义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察
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本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到山丹县应急管理局报到,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山丹县纪委监委:0936-2721158
咨询电话:山丹县应急管理局:0936-2721321
报名电话:山丹县人力资源市场:0936-5920458
附件:《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兼职专业技术检查人员和驻矿安监员报名登记表》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本期编辑:陈蓉
责任编辑:刘伯武
审核:杨建刚
终审: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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