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诺思”
是“药”是“毒”?
近日,汪某某在微博发文,称徐某某常年服用思诺思,且不通过医生处方,通过第三方拿身份证取药。
思诺思是什么?
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是一种咪唑并吡啶类催眠药物,它用于严重睡眠障碍的治疗,偶发性失眠症、暂时性失眠症,慢性失眠的短期治疗。
该药物镇静催眠药,属于精神类药品,最低有效剂量不超过10mg/片,应在临睡前或上床后服药,一晚只服用一次,不可多次服用。
思诺思和毒品有何关系?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唑吡坦”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须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管制,非治疗需要、无医生处方难以获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在第十三条中,依据《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将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纳入毒品范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10月公布的《非法药物折算表》显示,每克唑吡坦相当于0.0001克海洛因。
从医学使用上,“思诺思”酒石唑吡坦片如超出处方范围过量服用,容易产生与毒品相似的人身伤害性和精神依赖性;从法律管控上,因其属于唑吡坦类精神药品,在管制措施上等同于毒品。
但是作为短效镇静催眠药,其典型特征是容易对于部分患者会产生睡眠时相的改变,容易出现幻觉,判断力下降等认知功能障碍。
此外,随着依赖性的产生,患者使用剂量会逐渐增加,严重者每天使用剂量达到上百粒。使用者不断游走于各个医院处方思诺思,还有些可能会高价从黑市购买以满足其用药的欲望。
直接口服或与酒类同服思诺思,不但具有镇静和抗焦虑作用,还能降低吸食兴奋类毒品后产生的失眠和抑郁症状,长期使用易成瘾,可导致运动意识障碍。
大剂量下可使人失去意识,因而也会常被用于麻醉强奸和抢劫,所以非规范使用可能会成“毒药”。
药物成瘾,顾名思义就是长时间服用某种药物产生的一种依赖状态,停药之后可能会诱发身体与精神上的不适,也就是“戒断症状”;而这些药物也可以被称为“软毒品”。
所以思诺思属于我国管制类精神药物,面临着比常规药品更严格的管控。
精神类药品指的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其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能产生依赖性。国家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
国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也有明确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此以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精神麻醉类药物为什么处于严控状态?
药品与毒品往往仅一线之隔。
据媒体报道,2022年3月,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贩毒案,被告人姬某某通过虚构失眠病状,在上海多家医院平价骗配或通过相关平台下单代购的方式,购买了大量的受国家管制类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然后溢价并倒卖给客户。据此,姬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同其他药品一样具有医疗和科学价值;另一方面,其独特的药理作用和生理作用使之具有易成瘾、易产生药物依赖的“毒性”。
有人嫌开药麻烦,可能就绕开医生处方获得药物,或者甚至代购这种药物;也有吸毒人员非法服用,满足瘾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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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失眠药的人可能会被处以吸毒行政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贩卖给吸毒人员,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
从目前能检索到的案例来看,涉及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例不多,低于50件,犯罪主体有医院工作人员、外卖小哥等。同时,因其折算成海洛因非常低,涉及的刑期在一般在三年以下。
3、 借用身份证给他人违法,公安机关可以警告罚款等。
身份证借给他人的法律后果:《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宜检君特别提醒:
对于思诺思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在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实名就医”制度,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在门急诊药房发药窗口,统一安装部署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网络终端采集设备,运用人证核验技术,“实名领药”措施。所以不要随意请或帮别人代配精麻药品,以免踩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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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黄瑀歆
责编 |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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