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跳转叮咚钱包大崩盘!冻结资金1.2亿元银行账户3000多个!
厦门警方与2019年11月6日通报了,关于“叮咚钱包”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
2019年11月6日,警方抓获“叮咚钱包”平台管理人员汪某兵、赵某洋、罗某宇、赵某琪、洪某惠、黄某芳、郭某、叶某莹等8人,当日对上述8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通过对涉案资金的追踪调查,已核查涉案银行账户3000多个,甄别涉案资金并及时冻结。截至目前,思明警方累计追缴、冻结资金逾1.2亿元人民币;冻结2家公司共6.1亿股股票;查封涉案房产5套、车位1个。正在跳转
据警方查明正在跳转
叮咚钱包的主要股东为厦门富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富银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案发后,如梦初醒的投资者们,纷纷走上了维权之路,成立了贴吧和不少维权群,总人数接近1400人。
近年来,打着“无本生利”、“分享经济”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很多人在不懂投资,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最终落入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的陷阱。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关于“叮咚钱包”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叮咚钱包”案即被告人陈某、陈某新、赵某琪、罗某宇、黄某芳、洪某惠、郭某、纪某彤、富某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已对该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闽0203执478号,并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最大限度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地参与人及时便捷领取款项,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开展第一阶段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正在跳转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1年6月7日开始。
二、清退依据与对象
本案资金清退的依据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闽0203刑初529号刑事判决书,清退对象为该判决书附件三《集资参与人亏损情况明细表》载明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的资金为首批已执行到位案款,共计69350290.2元。结合本案受损总金额862777012.42元,确定本次统一的清退比例为8.038%。每名受损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按其在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本案其他资产的处置程序正在有序推进,后续执行到位案款将另行组织清退。正在跳转
四、清退方式
为切实减少受损参与人的维权成本,方便群众领款,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与线下领款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本次清退金额在50元及以上的,通过开立电子存单方式清退;应银行对开户起存金额的监管要求,不足50元的,无法开立电子存单的,通过线下办理领款手续方式清退。
(一)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
本方式适用于清退金额在50元及以上的受损参与人。本院已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为受损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受损参与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参与人死亡的,合法继承人可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继承遗产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领取清退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通过号码95588向受损参与人发送资金清退短信提示。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因无联系方式或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导致清退时间内未能收到短信的,受损参与人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二)线下办理领款手续方式
本方式适用于清退金额不足50元的受损参与人。该部分受损参与人可于2021年6月7日至7月7日期间,每周一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到本院执行事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后附联系方式及地址)。逾期未领取的,可在下次资金清退时一并领取。
五、特别提示
因疫情防控需要,受损参与人前往网点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根据网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办理。同时,为避免因资金清退造成的人员聚集,对资金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链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