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姚女士发文称其入职北京我爱我家近7年,后被无理由解雇,此外,在文章中,姚女士表示北京我爱我家存在打隔断分租、吃差价等多项违规行为。
工作近7年后被公司解雇
姚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她于2015年7月17日入职北京我爱我家,“我在我爱我家做过买卖,做过租赁,做过房屋管家,做过买卖店长,做过租赁店长”,2022年3月18日被解雇,并无任何赔偿。
姚女士回忆到,3月18日那天是周五,她在相寓系统后台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却始终无法登陆,周一给人事部打电话,人事部告知其因为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务合同,而此前公司并未找她谈过这件事情。
据相寓官网显示,相寓是我爱我家集团(证券代码:000560)旗下的房屋资产管理品牌。
“业绩不达标难道不应该给我提供培训吗?”姚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自己已入职北京我爱我家近7年,工作兢兢业业,过年期间因为疫情,确实没有太多人租房,事后她曾和公司联系,但没有任何作用。
姚女士表示,无奈之下她选择仲裁,3月24日她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想要进行调解。
相寓疑似存在吃差价行为
此外,姚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我爱我家存在吃差价行为,并给记者发来相关证据。
姚女士发来的聊天记录显示,2020年6月16日文慧园56号公寓某业主同意将房屋租金调整为每月6100元,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
而根据另外几张图片,正观新闻记者获知,显示委托合同号为AFWT10364019ZY的一张图片显示,租赁文慧园56号公寓某房的租客交纳服务费5356.8元,房租收款方式为押一付三,交纳押金为6200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租期12个月。
在姚女士提供的另一张图片,记者发现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与某业主签订过一份相寓租金收益补充协议,协议显示“甲方同意将合同约定的月租金收益标准调整为6100元/月,自下次转付租金收益的对应月起算连续12个月”“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而这份合同编号与上述委托合同编号相同。
据企查查显示,相寓为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品牌/产品。
姚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在北京我爱我家,她所了解的这种吃差价的行为并不少见。
随后,正观新闻记者致电我爱我家想要了解相关情况,电话无法接通,记者根据姚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多位工作人员电话,均无人接听或被挂断,记者向一位工作人员发送短信表达采访诉求,截至发稿前未获得回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3日。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
正观新闻记者了解到,我爱我家旗下相寓品牌关联公司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于2021年6月23日和2022年2月24日被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处罚。处罚内容分别为“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和“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
一业内人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房产中介吃差价现象在业内并不少见,现在房屋租赁行业内卷严重,为招揽客户,中介服务费有时会打折扣。此外就同一房屋而言,消费者租房时在不同中介处询问有时会有价格不一情况发生,为了防止跳单现象产生,有些中介会禁止租户和业主私下直接联系。
姚女士称,从她申请仲裁到现在,公司没有和她联系过,她希望公司能够给她一个说法,双方尽快进行调解,给她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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